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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非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7月1日实施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史功汇)7月1日,广州市总工会将推出全市第四个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在一个保障周期(一年)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1~2级的参保职工可获8000元的保障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3~4级的参保职工可获6000元的保障金。
 

    1999年至今,广州市总工会先后实施了“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至2011年5月,三个互助保障计划共有在保职工69万人。
 

    为缓解广大职工的医疗负担,完善多层次多元化职工互助医疗保障机制,市总工会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推出第四个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