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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性别歧视调解结案 巨人教育当庭向原告致歉

    求职女曹菊(化名)坚持控告、举报巨人教育就业性别歧视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号称“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的案件。庭审只用时1个多小时便结束,被告方巨人教育道歉,并拿出3万元交付原告曹菊,称这笔钱是“关爱女性、平等就业”专项资金。

  曹菊是北京某学院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找工作时,她在智联招聘网站看到了巨人教育发布的行政助理职位招聘启事,曹菊认为自身的条件符合该职位的描述,能胜任该工作,便于去年6月12日向巨人教育对外公布的招聘邮箱投递了简历。

  6月25日,曹菊再一次登录智联招聘查看投递简历消息时,发现巨人教育的行政助理招聘启事中有一条“仅限男性”的条件。自己会因为性别原因被拒吗?曹菊当天致电巨人教育进行询问,巨人教育答复称该职位只招男性,即使曹菊各项条件都符合,也不会考虑。

  曹菊不满“就业性别歧视”,她就自己的遭遇向有关单位举报巨人教育招聘有性别歧视行为,虽然采取建议信等多种方式,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最终,她选择了诉讼。

  昨天一开庭,巨人教育负责人就宣读了致歉信。“因为企业女性过多,所以招聘岗位以男性为主……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负责人表示不该忽视、漠视就业者的任何权益,并就巨人教育给曹菊造成的伤害致以道歉。负责人还拿出3万元交给曹菊,表示作为“关爱女性、平等就业”的专项资金。

  “我以为庭审结束后,会过一段时间才能出判决结果,没想到能当庭调解。”庭审结束后,曹菊的代理律师、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的黄溢智表示,庭审一开始,巨人教育就发表致歉信,可以感受到对方的真诚,而且这一结果,也为今后女性平等就业的类似纠纷提供了风向标似的经典案例。

  新闻追访

  用人单位招聘歧视 恐将吊销营业执照

  今年2月,市法制办曾就《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针对现今招聘会上还有不少单位打出“招男不招女”等歧视性招聘标准,《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若违反该规定,根据有无违法所得情况,人保部门可进行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保部门还应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单位营业执照。

  《草案》还规定,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就业歧视争议的,求职者负有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掌握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目前,该《草案》征求意见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