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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 法院当庭调解
(原标题: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 法院当庭调解)

3月14日,犍为县法院石溪法庭开庭审理10件农民工讨薪案件,并主持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黄某某等10人于2013年4月至5月,在被告张某某承包的新疆工地务工,期间被告分别欠下原告某某等10人工资款3000至7000元,共计5万余元,并出具欠条。原告等人因多次催收欠款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资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鉴于此批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有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承办法官高度重视,随即对案件背景进行了详细调查。

据查,被告张某某因新疆同一工程共欠下40名农民工资。承办法官在开庭前,通过多方调查,找到了被告,并面对面地进行讲理释法,说服教育。被告终于出庭参加调解。3月14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黄某某等10名原告与被告张某某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谢黎莉 本报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