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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劳务派遣人员"五险"金179万元 男子被判刑5年

  

  日前,旬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温某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退赔。

  温某开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滥用股东权利,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费用,还先后多次挪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五险一金”179万余元,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参与赌博等活动,本以为是一人公司可以随便挪用公司资金,却无力归还,最终触犯刑律。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不退还,导致公司无法履约,导致数百名劳务派遣人员“五险”无法按时交纳,最终导致蓝天公司停业,给公司债权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社会稳定留下严重隐患,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做出上述判决。

  华商记者 钱欣欣 通讯员 陈芳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