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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精神病失联未上班,单位可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于2016125日未上班并失联,公司于1231日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20172月,该员工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6月,其女儿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用人单位不服,诉至法院。

不可以

解析:

法院认为虽然单位在张某没有上班失联的情况下多次联系张某本人及其家属,已经尽了通知义务,但是张某发病到失联是一个过程,单位在知道张某患病后仍然认为张某是旷工且坚持解除张某的劳动合同,这存在明显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