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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辞职不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有两种形式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来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用人单位不但要按时支付工资还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辞职书(最好写成《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XX月至XX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试用期3)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单位批准,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只不过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基于上述规定,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XX月至XX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3、注意:辞职通知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劳动律师提醒,总的来说关于辞职最重要的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单位领导不予签字批准,员工在30天后也可自行离开原单位。单位若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则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其中,员工要特别注意保留曾经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辞职信的事实。